11月27日上街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于11月27日开展全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安排
(一)采样时间:11月27日7:00—14:00;
(二)本次采样分时段、错峰进行,各镇(街道)可以在全区统一时间区间内,进一步分区域细化时间安排,并及时告知辖区群众。
(三)本轮次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采样工作依托便民核酸采样屋进行,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核酸采样屋进行采样。
(四)开展本轮核酸筛查期间,全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暂停开展。
(五)开展本轮核酸筛查期间的常态化核酸检测暂停开展。
二、采样对象
上街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居民因短暂外出等原因无法在核酸筛查期间参与我区核酸检测的,可在通知发布后,自行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的居民,将会发出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