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检察院4日消息,经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指控,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朱明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7月29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2014年12月15日,无锡市检察院对朱明辉以涉嫌受贿罪向无锡市中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