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售卖美瞳 高校周边成“重灾区”

01.07.2014  09:46
      自6月1日起,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隐形眼镜特别是彩色隐形眼镜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商家若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罚款至少5万元起。然而,笔者近日走访北京部分高校周边商铺发现,仍有不少商家在“无证”售卖美瞳。

  据统计,我国大学生近视率为90%,其中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在选择眼镜时更偏爱美瞳而非专门的近视眼镜。

  笔者昨日在北京某高校的周边商铺看到,一家名为“品牌化妆品折扣店”的橱窗上赫然张贴着“美瞳到货50元”的广告。笔者进店询问,店家热情地拿出十几副美瞳供笔者挑选。这些美瞳包装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韩文,但却见不到任何的生产日期。当笔者询问是否有相关证明或证件来担保产品质量时,老板不耐烦地说:“证明没有,但我保证都是正品,如果你真这么担心,那就干脆别买。”

  除了美妆店铺,一些格子铺也存在“无证”售卖美瞳的情况。据了解,这些格子铺低成本、低风险,一般只有营业执照,至于卖美瞳所需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店主一般都没有申请。一家格子铺老板表示,“我们只负责代卖‘格主’们的商品,其他的我们一律不管。”

  商家“无证”经营,附近的消费者也同样没有把隐形眼镜当做“医疗器械”,美瞳在她们心中更多属于化妆用品。笔者随机采访了50多位女大学生,她们大多表示,并不知道商铺售卖美瞳还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据了解,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商家必须经过专业的验配技术培训,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0平方米,同时还应当具有验光仪、裂隙灯、角膜曲率计等验配仪器设备。然而,大学周边的个体经营户基本不具备这些条件。

  有业内人士分析,美瞳这种商品的利润丰厚,许多廉价美瞳进价不超过10元,而售价大多在100元以上,巨大的利润空间当然会让许多人铤而走险。同时,行政管理部门因为人员配置和监管意识的问题,也难免造成疏漏。

  笔者随后电话联系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加大稽查力度,对北京高校周边市场进行重点排查。(实习生向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