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和健身房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7.07.2014  23:02

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和健身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和健身房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  新财购-2014-58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内容:办案工作区改造和健身房改建,详见清单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2.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质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参与其他在建工程。

2.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5、外省企业需办理进豫备案;

2.6、需有本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贪污受贿证明。

三、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网上报名回执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针对本项目的新郑市检察院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时间:2014年  07  月17  日至  07  月  25  日下午18:00  止  。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14年07  月25  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时间:2014年07  月  17  日至07  月25  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08  月  13  日15:30  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郑市郑韩路西段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371-62410082

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93号阳光四季园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69900371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