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港八路、郑港十一路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新港八路、郑港十一路监理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2.2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对应以下两条道路施工,内容如下:
(1)新港八路(苑陵西路~滨河西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60米,道路长度约2567米,计划工期4个月;
(2)郑港十一路(滨河东路~万三公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60米,道路长度约1913米,计划工期4个月。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4企业及项目总监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业绩:2011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4 年11月 14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908室(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
4.3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书,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巴女士
电 话:0371- 565671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1-63225116、53360705
地 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
2014年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