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房地产新政!适度调整限购区域,降低购房信贷负担
【大河财立方消息】 12月31日消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出台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后续出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结合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实际,适度调整郑州市限购区域,更好地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郑州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是适度调整限购区域。根据国家后续出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实际,适度调整我市限购区域,更好地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是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新兴产业单位、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在首付比例、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利好,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更多优惠。
三是确保新市民、都市圈居民购房同等待遇。对来郑就业大学生、新市民,以及“1+8”郑州都市圈其它城市居民在郑购房,在购房资格审核、信贷政策、契税补贴、房价优惠等方面,享受与原居民同等待遇。
四是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支持政府平台公司回购困难开发企业存量商品住房,用作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群众安置房。
五是推进租购并举。通过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将存量房转为租赁住房,同时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推进“租购同权”。
六是落实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落实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及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七是开展购房补贴。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在一定期限内购买住房的居民,给予购房补贴。
八是优化新市民购房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新市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鼓励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九是降低购房信贷负担。鼓励在郑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郑居民购房执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提高个人按揭贷款发放效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疫情失业、收入严重降低居民,对购房贷款还款予以半年以上延期。
十是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十一是优化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以上家庭、有老人投靠养老家庭,新购买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在郑工作或常住的家庭,在郑首次购买住房,不受已有异地住房贷款影响,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因父母养老在郑首次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十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优化贷款条件,提升服务效率。支持开展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业务。实行“1+8”郑州都市圈公积金互认业务,实现都市圈内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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