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推出新政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资金,中小学普及知识产权可获资金奖励,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政府提供维权补贴……记者11月25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据了解,2017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批复,同意郑州市为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2017年12月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本次出台的《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是结合郑州实际,按照《实施方案》,为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开展,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运营、严格保护、规范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按照《实施细则》,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通过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能力提升计划,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支撑体系、知识产权金融支撑体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等重点任务,采用以奖代补、股权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支持。
《实施细则》明确,鼓励企业高价值专利创造和运用,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 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获批省级知识产权强企(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获批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我市将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以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资金,引导成立研发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为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提供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的中小学校,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的中小学校,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此外,我市还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些维权提供补贴。其中,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当事方合理的支出费用,按6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起案件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补贴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