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建住宅电力设施建管有“法”可依 居民不再负担线路维护费

18.05.2016  10:00

  我省新建住宅电力设施建管有“”可依。记者5月17日获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可通过市场定价方式建设,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组织建设,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和电力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对新建小区而言,居民更关注住宅电力设施建设用电容量配备的基本标准。《办法》明确规定,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6千瓦;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8千瓦;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16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0千瓦;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2千瓦;超200平方米以上按实际需求配置容量。考虑到我省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办法》中还首次明确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每个车位7千瓦设置。

  “前几年,各地部分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以‘临时基建用电’糊弄业主,因商品住宅小区电力设施不达标而引发的经济纠纷及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多发,主要原因在于住宅项目供电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相分离。”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新印发的《办法》明确规定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一并审查批准,可以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物资供应,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组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

  针对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后期的维护管理,《办法》提出,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成投运后,可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供电企业负责抄表、收费、维护、服务“四到户”。

  “一户一表四到户明确了供用电责任,保证供配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居民不用再负担线路的维护管理费用及线路变压器损耗,维护了广大居民的用电权益,减轻了居民负担,也为日益增长的城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提供了保障。”河南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春平说。(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