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档案馆开展档案接收工作

22.05.2015  10:4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和有效利用,丰富和扩大我市档案馆馆藏,近日,新密市档案馆依据《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全市各市直单位下发通知,开展全市各市直单位文书档案接收工作。

此次档案接收工作是以全宗为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移交接收,接收的主要范围是各单位2006—2010年永久、30年保存的文书及专业档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合格一家,接收一家”的方式,做好文书及专业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同时,在做好接收工作的基础上,档案目录数字化也要同步进行。经过周密部署有效沟通,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