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二天新娘失踪 家人报警才知其已生3个娃
□记者陈骏通讯员赵丹妹胡方
阅读提示|近日,记者从伊滨公安分局获悉,该分局诸葛派出所在半月之内先后侦破诈骗案件3起,维护了辖区群众的利益,筑起一道防护墙。针对近来洛阳境内多发各类诈骗案件,记者专程对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相关民警进行了走访,对诈骗类案件发案特点进行归纳、总结。
案件1
为挽回“损失”,伪造现场去骗保
2013年5月16日18时许,石某某的弟弟石某在其所经营的公司内驾驶叉车将员工张某撞伤,遂将张某送往偃师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石某某在得知此事后,为替其弟“挽回损失”便想起了“伪造现场”从而骗取保险费用的想法。
随后,石某某向伊滨交警队报案谎称自己当日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将张某撞伤,并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勘察“案发现场”,并骗得保险金3万余元。随后,伊滨交警队在办理此案时发现问题,遂于2014年6月9日将此案移交诸葛派出所。
今年6月23日下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某进行抓捕,经讯问,石某某对自己编造事实骗取保险金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伊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2
谈恋爱是假,骗钱财是真
2014年6月18日上午,诸葛派出所接附近居民付某报警称,该镇谭翟村村民孙某某伪装身份,与其“处对象”并骗1万余元现金。接警后,伊滨警方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
经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婚)惯用“单身未婚”身份以“孙浩强”等假名在网上结识女性朋友并“恋爱”、骗取钱财。截止到受害人付某报案时,孙某某已用不同身份作案多起,涉案金额达十余万元。
后经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的所在地点,警方立即组织抓捕。孙某某到案后,对其之前隐瞒身份、骗取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6月19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3
2月15日,诸葛派出所接到辖区道湛村王某的报警,称其儿媳妇李某某于2013年5月1日与自己儿子王某某“大喜之日”后第二天便“外出办事”,至今未归。接到报警后诸葛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后发现,这竟是一起多人合伙密谋后的系列诈骗案。
2012年12月份,王某因考虑其儿子王某某生性内向,“不会处朋友”便委托一媒人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见面数次后,李某某多次以“购置结婚物品”等为由,向王家索取钱物,其间另一嫌疑人陈某伪装成其“叔叔”,前往王家索要“彩礼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李某某与王某某结婚,王家已先后给其支付各种钱物达十余万元。
但“大喜”第二天,李某某便以“回娘家”为由只身离去,从此再无音讯。直至2014年6月23日、7月1日李某某、陈某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一家人才得知,李某某之前曾多次以相同的招数骗取几家人的钱财。更令人吃惊的是,警方通过了解后发现,此“新娘”李某某已是3个孩子的妈妈。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陌生人
诸葛派出所所长程延伟、教导员张军军告诉记者,纵观他们所办理的这3起诈骗类案件,受害人都具有“文化素质不高”、“有难言之隐”等特征,甚至有些受害者等到民警“找上门来”之时还不知自己被骗。
而正是由于此类案件的受害者“报案意识不强”,加之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关系的“模棱两可”,也使得此类案件较其他案件更难侦破。
那么面对诈骗,又该如何防范?记者采访了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新型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任志立。
任志立告诉记者,诈骗类案件主要分为当面诈骗与远程诈骗两类,其中“远程诈骗”(电信、网络类诈骗)近年来呈上升态势。
当面诈骗:“街上丢炸弹”。任志立介绍,所谓“街上丢炸弹”即以“捡钱平分”为手段的诈骗方式。犯罪嫌疑人多在医院周边这类受害人“手中有现金”的地方行骗。
远程诈骗:披着各种“外皮”,手段层出不穷。任志立告诉记者,近年来多发的远程诈骗形式较为多样,其中最典型的是伪装“公检法”办案,要求受害人将存款转移至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诈骗。除此之外,还有利用QQ、MSN等新型通讯工具“种植木马”以及利用所谓“网站升级”而使受害人进入“钓鱼网站”的方式,以获取受害人电子银行密码进行诈骗。
与诈骗案打了多年交道的任志立告诉记者,防骗窍门其实很简单:“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