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粮食银行”服务三农 需补金融市场短板

17.08.2014  00:37

  未来,“粮食银行”需要期货、期权、保险及银行等金融市场的支持,形成以期货市场为主导的模式

  ·本报记者于德良

  吉林省农安县种粮大户张晓军春节后盖新房,手头尚差2万元左右。于是,他到“粮食银行”,“点价”卖出了10吨多玉米,筹集够了盖新房的钱,他的新房顺利开工。

  如今,农民对“粮食银行”、“点价”、“期货价格”等这些新鲜词汇早已不陌生,而是将其融入了其种植、收粮、卖粮乃至期货市场中。所谓“粮食银行”是一种采取市场化运作,吸收农民手中余粮“储蓄”,“储户”不仅可凭“存折”随时提取、购粮、折现,还有代农加工、品种兑换等功能的新型粮食经营业态。农户通过“粮食银行”业务将产出的粮食直接交给企业,可选择在一定时期内的任意时间以满意的价格进行结算。

  业内专家表示,新型“粮食银行”业务,帮助农民化解了卖粮难、保管难、运输难、筹资难等瓶颈问题,促进了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未来,还需要包括期货、期权、保险及银行等在内的金融市场的支持,形成以期货市场为主导的新型“粮食银行”模式。

  新型“粮食银行”

  不再谷贱伤农

  传统“粮食银行”由试点到推广的5年来,其功能、内涵不断创新,已形成了新型“粮食银行”的模式。

  开展“粮食银行”试点业务的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向记者介绍了其业务的具体做法。农民根据事先签订的协议将粮食送到企业,企业根据期货和现货价格情况确定每一日的挂牌价,按当日的挂牌价格支付给农民10%的预付款;在今后6个月内,农民可以自由选择结算日;企业根据结算日的挂牌价格结清剩余粮款,如果结算日挂牌价低于送粮日价格,企业按高于送粮日10元/吨的价格结算。公司自2013年10月开展“粮食银行”试点工作以来,日均卸货550吨,累计3.33万吨,已涉及了400余农户和农村合作社。结算周期最短9天,最长达150天,通过公司补贴、“点价”卖粮等形式使农民创收50余万元,户均价差增收超千元,节省各类开支2000余元。经过一年多的试点,企业现金流压力减轻,农民增收有了保障,“粮食银行”形成了企业和农户之间的良性互动,已经产生了明显的双赢效应。

  黑龙江现在有两家企业试点“粮食银行”,这一改革试点还在做的另一件事是建设交易平台——类似于淘宝网一样的平台,只要出价合适,农民不必管买家的地域分布,想卖给谁就卖给谁,甚至还能卖到国外去。

  开展“粮食银行”不仅能保障企业获得连续经营所需的原料,而且能降低存粮损耗、节约农民存粮成本,在实现农民增收方面有着积极作用。一位业内人士为记者算了一笔粮食的收储账,如玉米收储方面,目前国家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以2240元/吨的价格收储玉米,如果收储按7000万吨计,总费用计1568亿元,之外还要付出公摊费、保管费及利息200亿元以上的财政代价。而且,收储上来的粮食由于长期存放、新粮变陈粮且霉变率增加造成了粮食资源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威胁粮食安全的因素之一;收储上来的粮食没有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流通,造成加工企业缺少加工原料,只能通过拍卖获得高价原料,形成了恶性循环,如果推广“粮食银行”业务则能有效缓解这一状况。

  国家粮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国从2008年开始试点“粮食银行”,截至去年6月份,通过对全国十余个省、两百多家企业开展“粮食银行”业务的不完全统计,该业务已累计经营粮食1200万吨,带动农民增收12亿元。

  “粮食银行”业务试点

  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

  目前我国“粮食银行”业务试点方式仍较为简单且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这成为限制“粮食银行”规模化发展的重要瓶颈。

  除库存不足、经营监管等因素外,价格波动是“粮食银行”业务开展中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据介绍,按照目前试点企业做法,如果农民结算日挂牌价低于送粮日价格,企业按高于送粮日价10元/吨的价格结算,若市场价格跌幅较大,10元/吨的补贴对于农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企业增加补贴会对其经营带来较大影响,市场整体价格下行风险仍将使农民面临难以预测的损失;如果市场价格出现上涨,在对农民有利的同时,却增加了企业的采购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大商所农业品事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市场可以发挥价格发现和避险作用、向“粮食银行”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支持保险、银行向“粮食银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期货公司、保险、银行联动

  推进新型“粮食银行”发展

  期货市场与“粮食银行”的经营发展紧密联系,也会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价格保险、质押融资等措施帮助农民和企业抵御市场风险。因此,新型“粮食银行”需要由期货市场、保险公司、银行等构成的金融体系保驾护航。

  例如粮食企业向农民收购粮食,可以以期货价格为基础确定收购价格和结算价格;保险公司向农民提供价格保险,可以以期货价格为基础确定赔付标准;在期货避险功能利用上,粮食企业可以通过买入期货合约对冲价格上涨风险,保险公司通过卖出期货合约对冲价格下跌风险。目前中航安盟保险公司联合大商所、中粮集团拟推出玉米价格指数保险项目方案,企业围绕期货交易价格设定参数,通过保险保障作用弥补投保方因农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由于玉米期权没有上市,公司设计的新型“粮食银行”方案中使用的是场外期权。

  目前,在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风险和规避风险两大功能助力企业经营的基础上,大商所正在研究完善期货市场服务新型“粮食银行”的新抓手,包括积极开发期权交易工具,使粮食企业和保险公司等通过期权交易进行“再保险”,拓宽风险管理途径;研究在粮食主产区增设交割仓库,方便粮食企业生成仓单和收粮、卖粮;结合大商所银期合作项目,向商业银行提供期货仓单的必要信息、支持其开展期货仓单质押业务等。通过上述工作,交易所与联合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为传统的“粮食银行”业务增添风险管理之翼,使其不再局限于粮食收储的传统形式,而形成价格、信用、挤兑风险共担的完整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