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海河路(107国道—新中大道)道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09.10.2014  18:36

新乡高新区海河路(107国道—新中大道)道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城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海河路(107国道—新中大道)道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 GxGk2014023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5、项目内容:全长239.36米,包括:桥梁、道路、照明等工程

2.6、标段划分:一标段:新乡高新区海河路(107国道—新中大道)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外地进新企业应在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14】285号文 “www.xxgcjs.com”,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核验);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8、投标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开标必须到场)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 10月 10日至2014年10月15 日(节假日休息)

上 午:8:30分-11:30  分    下午:15 :00分-17:00分。

4.2、报名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4.3、投标须知:

一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标段)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10月 3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5 开标室

(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城建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      0373-3539972

6.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15003738025  0373-3806696

7、监督部门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0373-3539956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0373-3539923

8、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4年 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