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银行涉私人质押贷款 1800万违规转他人

09.06.2014  19:12

  新乡银行涉私人质押贷款 1800万违规转他人账户

  消费日报网6月9讯 河南延津县市民田波涛为帮弟弟公司解决资金困难,利用他在新乡银行2000万定期存款单做质押,向新华支行贷款1800万元。两个多月后,他在人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发现贷款已到位,而钱却未打入他的个人账户。可是因未付贷款利息,田波涛的个人信用已经被银行拉黑,而他再三要求复印贷款手续的请求也均被拒绝。

  质押贷款1800万元被银行转入他司账户

  2013年7月,延津县市民田波涛因弟弟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他借钱。他便用自己的2000万元存款单做质押在新乡银行新华支行(下称新华支行)贷款1800万元。

  田波涛在新华支行办手续的时候发现自己签名的两张表上没有写日期,银行工作人员告诉田波涛因为不知道贷款什么时候会批下来,所以日期先不要填。田波涛说,虽然钱是给弟弟用,但银行贷款和弟弟没有直接关系,完全属他个人。

  贷款手续办完后,田波涛把他的银行存折留在新华支行,并告知银行贷款批下来直接打入他的个人账户。

  因平时业务繁忙及经常出差,此后一段时间,他并未向新华支行催问贷款一事。

  2013年11月,田波涛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时,意外发现他的贷款1800万元已经到位,但钱却未打到他的个人账户。

  新乡银行涉嫌私刻他人印章 违规放贷

  带着种种疑问,田波涛来到了新华支行,行长付秀梅拿出一张仅印有他个人印章的委托书说银行已经将钱转到他委托的公司账户里。

  听到付行长这番话,田波涛当时就来了气。并质问付秀梅他何时送过委托书,印章又是从何而来,转账为何没有他的签名。并提出复印有关贷款手续,付当时拒绝了他的要求。

  此后,他曾几十次来到新华支行要求复印贷款手续,银行工作人员以必须有行长签字方可,而行长付秀梅以种种借口推脱,甚至避而不见。

  “我从未将我的印章交给银行,新华支行怎么会有盖我印章的委托书?他们很可能私刻我的个人印章。”田波涛说。

  27日上午,媒体和田波涛一起来到新华支行,付秀梅说:“这不是你媒体管的事情。”并借故将媒体和田波涛逐出办公室。

  随后媒体和田波涛来到新乡银行,该行纪检李主任表示:“田波涛的事情我们很重视,下午我们就派工作组去落实,银行做错了我们决不袒护。

  离开银行时,田波涛质疑说:“现在银行取款和转账50000元以上都需要客户提供身份证,甚至本人到场,难道新乡银行新华支行支取1800万元可以随便让一个人操作吗?

  6月3日,在新乡银行纪检监察室,李主任回应说:“有这笔贷款,而且这个贷款已经按照小田(田波涛)的要求分别转到两个公司的账户上。

  “我从未给新华支行提供过委托转账手续,也根本不知道此事。”田波涛说,由于自己没有见到该贷款,而用贷款一方未还贷款利息,他的个人银行信用已经被拉黑。

  在监察室,田波涛提出复印贷款手续时,李主任表示,此事需要给领导汇报,因领导全部去党校学习了,所以需要一些时日。

  针对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编辑:袁连贺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