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李庄村北公墓道路及门岗工程三次询价公告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李庄村北公墓道路及门岗工程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李庄村北公墓道路及门岗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县交询价[2015]002-2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道路5*310米及门岗47.3平方米(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注: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询价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2月10日--- 2015年2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 下午13:00-16:00
八、购买询价文件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联系人:韩女士 0373-5618527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一、采购人: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598679008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