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男子疑妻出轨持刀到媳妇娘家理论 砍伤岳父3人

08.04.2016  10:47

  本报新乡讯(记者 穆黎明 通讯员 魏巍 韩龙)只因一句没来由的风言风语,新乡小伙儿石强居然持刀到媳妇娘家“理论”,并将岳父等3人砍伤。近日,经新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新乡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四个月。

  3年前,家住新乡市封丘县陈桥镇的小伙儿石强与新乡县古固寨镇的崔某认识15天就“闪婚”。结婚后,两人的日子在吵吵闹闹中过着。2015年8月13日,两人再次发生矛盾,崔某一气之下就回了娘家。8月15日中午,石某在陈桥镇一饭店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听朋友议论,说石某的媳妇和石某最好的朋友有不正当关系。石某听后怒火中烧,搭上新开城际公交直奔其岳父家,要找崔某理论。

  石某到其岳父家中,崔某的妹妹小玲不让其进门,双方发生争执,石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小玲腹部,其岳父及岳父的弟弟二人见状,上前夺刀,二人也被砍伤。后石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鉴定,3被害人均构成轻伤。

  新乡县检察院以被告人石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3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