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政协原副主席邓琳违纪 被控贪污受贿2500万

01.12.2015  10:01

  去年年初,新乡市政协副主席邓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据人民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对邓琳提起公诉。  据悉,检察机关指控邓琳贪污公款1900余万元,涉嫌挪用公款28954.7万元,受贿603万元。□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曾担任新乡市发改委主任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邓琳被任命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而根据公开报道,早在2005年3月,邓琳就开始担任新乡市政协副主席一职,同时他还兼任新乡市发改委主任。

  据悉,2008年12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了邓琳的新乡市发改委主任一职。  2014年1月10日,河南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河南省新乡市政协原副主席邓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据《新乡日报》2014年12月26日报道,2014年12月25日,新乡市政协召开十届二十二次常委会。在出席会议的一干市政协副主席名单中,邓琳的名字没有出现。而去年7月4日,新乡市政协前往封丘县调研河渠防汛工作时,邓琳还排在一干市政协副主席名单中的第一位。

  被指控贪污受贿2500余万元

  根据日前人民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消息,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邓琳提起公诉。  根据通报,今年63岁的邓琳原任新乡市政协副主席、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其利用担任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900余万元,涉嫌挪用公款28954.7万元,受贿603万元。  对于检察机关所发布的这组数字,相信会让不少人感到震惊,邓琳贪污受贿的金额竟是如此之大,达到了2500余万元,并且涉嫌挪用的公款也达28954.7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日,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一家专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10010万元,是新乡市规模最大的担保机构。该公司宗旨是为支持新乡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新乡市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事业单位、个人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扶持地方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仍是新乡投资担保公司法人?

  记者11月28日下午登录河南省工商局网站,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仍为邓琳。

  同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邓琳,监事为李继禄,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记者留意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共有10个,分别为新乡市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新乡市雯德翔川油墨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新乡市新良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10万元人民币),延津县人民政府(出资600万元人民币),新乡市天丰钢板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人民币)、河南中新环保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人民币),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河南省新乡市亚丰电子有限公司(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新乡市汇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500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出资信息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  根据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及《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原则上都应进行清理。”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党政领导干部在包括国有、民营等所有类型的企业中兼职,但此前,身为新乡市政协副主席兼新乡市发改委主任的邓琳如何成了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则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