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悬赏3万抓偷葱贼引质疑 警方:通告不宜说太明

06.09.2015  08:32
9月2日,犯罪嫌疑人钱雷某在宁波被抓捕归案并带回新乡。王敏 摄 - 新浪河南
来源: n.sinaimg.cn
9月2日,犯罪嫌疑人钱雷某在宁波被抓捕归案并带回新乡。王敏 摄

  两男子偷大葱逃跑,警方居然悬赏现金3万元?!8月25日发生在新乡的这件事儿,一度引发不少媒体和网友的质疑。悬赏3万只是因为偷了大葱?“剧情”随后为啥又大反转?9月4日,新乡警方宣布该案告破,一些背后的细节也得以揭秘,事件本身更留给我们很多思考。

  文/本报记者 李虎成

   一张悬赏通告,引发媒体、网友质疑

  抓个偷葱贼,竟然悬赏3万元?8月25日,悬赏通告一发出,即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络媒体大量转发、调侃甚至嘲讽警方“3万元抓偷葱贼”。当晚办案一夜没睡的耿黄分局民警刘会永看见这则通告后,随手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上,希望能借助网络的力量找到更多线索,却没想到,第二天电话都被打爆了。“全国各地都有打电话、发短信的,没人提供办案线索,都是质疑为啥偷个葱要悬赏3万元”?有网友调侃警方:偷葱贼“涉案金额巨大”。

  也许是迫于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8月26日下午4点23分,微博认证为新乡凤泉派出所的微博@新乡耿黄警方在线 再次发布悬赏通告,通告中补充:“嫌疑人被发现后将李文付夫妇打伤(其中一人受伤,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骑车逃跑。”最新公布的通告中,悬赏金额依然是3万元。

   一场偷葱引发的命案,9天8夜擒凶

  事情是这样的:8月25日凌晨5时许,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60多岁的村民李某、刘某夫妇去村东铁道南地自家菜地干活时,遭遇偷葱贼并被打倒在地,李某当场死亡,刘玉凤头面部严重受伤,被120拉往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经公安民警大量调查走访摸排,警方最终确定暂住在新乡市的安徽籍外来人员钱树某、任某、钱雷某一家三口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2日14时许,逃往宁波的犯罪嫌疑人钱雷某被新乡公安抓捕归案,同时,早被锁定在监控范围的钱树某夫妇在牧野区天太社区一棋牌室被抓获。

  9月4日,新乡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经过9天8夜的千里追捕,3名因偷葱致人伤亡的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最初的通告为啥不提“命案”?

  事实上,出于案件侦破的需要,警方有必要对一些案情暂时保密。一名基层民警告诉记者,在类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仓皇逃窜时,并不一定获悉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因此,警方在发布案件信息时,一般只会描述案发现场的情况,担心一旦过早透漏已致人死伤的严重后果,则可能造成嫌疑人快速潜逃,给破案带来更多麻烦。

  “其实我想说的,和微博上公布出来的,是两码事”,曾经微博转发过新乡公安悬赏通告的民警刘会永说,这两个男子是偷了葱,这葱的确也不值3万元。公众的质疑也可以理解。但出于侦破工作需要,悬赏通告真的不宜说得太明。

  这起案件在新乡公安的强力攻坚下,很快告破,可仍带给我们诸多思考:如果该案久侦不破,或者警方迫于外界压力而及早透露破案细节,造成嫌疑人拒不归案的后果,不知是否又会引发新的质疑?

   相关链接:公安悬赏最终如何定额及发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刘涛曾在一次采访中表示,通缉令一般都有赏金,金额没有明文规定,“富裕地区悬赏金额会相对高一些。

  警方一些人士则表示,赏金最终如何定额及发放主要看两点:一是发布公告的悬赏方有责任兑现赏金;二是看提供的线索是起到了关键性、突破性作用,还是起到了方向性、参考性作用,悬赏方会对此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