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近日,新乡市消防支队联合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展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了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李修国、消防支队支队长张立任组长,教育局、消防支队防火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项治理行动中,联合检查人员将对八类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学校建筑全部检查一遍,火灾隐患全部登记造册,组织安排全体师生进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消防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二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地教育局、消防大队要在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处理,联查联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学校、幼儿园,要推动当地政府坚决予以挂牌督办。三要强化宣传,把握导向。当地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要大力实施校园消防宣传橱窗和标语工程,督促学校、幼儿园新增一批消防宣传橱窗和标语,在校园内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此次联合专项治理通知中还明确指出凡设有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学生宿舍在100个床位以上的学校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大队要提请政府加强微型消防站的财政补贴等扶持措施,要整合重点岗位员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微型消防站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