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局“颗粒”退税倾心服务企业上市

13.07.2016  11:07

7月4日,新乡市牧野区局收到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笔仅0.6元的退税申请。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新乡市电源产业园分局所辖企业,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牧野区局在今年5月1日改革顺利上线后开通了省域通办服务,6月24日新封公司在牧野区局办理省域通办纳税申报时,将原本应为6月1日至30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为6月1日至1日,造成0.6元滞纳金的误申报。由于金额过小,企业未能及时发现,至7月4日企业发现时税款早已上缴入库。由于该公司正在办理上市手续,对纳税信誉要求极为严格,0.6元的滞纳金将对该公司财务管理情况造成严重影响。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新乡地税党员干部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立足点,不因为金额过小进行推脱,不因缺乏省域通办退税经验而丝毫退缩,主动受理了企业的退税申请,牧野区局、电源产业园分局多次协调沟通,组织收入规划、纳税服务、税政法制等部门抓紧研究、论证协商,加快进度、反复奔波,把“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落到了实处。最终在多个部门数十位同志的倾力配合下,顺利为企业办理了退税手续。退税的顺利完成,一方面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为企业的规范上市铺平了道路,受到企业的高度称赞;一方面彰显出了地税党员干部“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的优良品质,诠释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核心要义,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