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自明带队督导新乡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情况

19.08.2015  09:11

8月17日,省政府安委会第七督查组组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杨自明副局长带领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周庆恩处长,韩洪涛副处长,对新乡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新乡市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报,现场抽查了河南省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乡市金鑫化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省升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4家企业。杨自明副局长要求被检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勉励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资源条件,强化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督查组向市政府反馈督导意见时强调,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贮存、充装、使用环节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到位不留死角。

新乡市政府职伟副市长,王洪建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刘军局长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梁万魁局长等陪同督导。(新乡市安全监管局      沈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