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公路限高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凤泉区公路限高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公路限高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XFCC[2014]TP019
2.3建设规模:基坑开挖、弃方、设备基础、地埋螺栓、门式限高钢架、金属面油漆、构件钢筋等。
2.4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2.5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30 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0 月 15 日至 2014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东旭小区A1号楼2单元3层北户)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28 日 9:00 ,
地点: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3-3918032 电话:13303735589
8. 监督单位及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