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物业管理费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物业管理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4ZB205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单位: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五、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60号市民中心
六、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第二章项目有关要求“一、每人月工资不得低于新乡市最低工人工资标准,供应商报价包含工人工资、税金、管理费、服装费、消杀费、标牌、意外伤害保险等。”
现变更为“一、每人月工资不得低于新乡市最低工人工资标准,供应商报价包含工人工资、税金、管理费、服装费、消杀费、标牌、依法交纳各种社会保险等。”
2、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业绩(10分)
投标人每提供1份2011年以来(含)年度合同超过50万元者得0.5分,超过100万元者得1分,超过200万元者得2分,超过500万元者得5分,最高得分10分(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时段合同只算一份合同,不可重复得分)。
注:1)、本项内容应提供合同及采购方(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采购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有验收合格的意见表述并加盖采购方公章。
2)、若未按年度签订,可提供同年度内月季合同,同年度内符合以上内容的合同计算为一份合同。
3)、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时段合同只算一份合同,不可重复得分。”
现变更为“1、业绩(10分)
投标人每提供1份2011年以来(含)年度合同超过50万元者得0.5分,超过100万元者得1分,超过200万元者得3分,最高得分10分(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时段合同只算一份合同,不可重复得分)。
注:1)、本项内容应提供合同及采购方(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采购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有验收合格的意见表述并加盖采购方公章。
2)、若未按年度签订,可提供同年度内月季合同,同年度内符合以上内容的合同计算为一份合同。
3)、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时段合同只算一份合同,不可重复得分。”
七、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12月9日
八、其他说明: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相应变更。
九、项目联系人:王波 电话:0373-3035300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