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办公设备及耗材项目变更公告

04.08.2014  21:08

一、项目名称:新乡学院办公设备及耗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4ZB137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单位:新乡学院

五、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六、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招标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变更内容如下:

原内容:

二、技术标部分 (38分) :

1、投标产品综合评价(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品牌美誉度、投标产品间的搭配组合、整体技术水平等划分为优、良、一般三个档次,并进行打分(投报相同品牌产品的得分档次应相同),具体分值范围如下:档次为“”的得6-8分、档次为“”的得3-5分、档次为“一般”的1-2分。

2、技术证明文件(1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带红外线接收器的音频放大器产品的质保承诺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得满为止。

3、产品技术指标(29分)

(1)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9分;

(2)任何一项产品技术指标如有一处被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重大负偏差从而影响到产品正常运行的,则产品技术指标得分为0分,且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如所投报产品每出现一处细微负偏差且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不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扣1分,如细微负偏差超过10处(含10处),则产品技术指标得分为0分,且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 :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变更为:

二、技术标部分 (38分) :

1、投标产品综合评价(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品牌美誉度、投标产品间的搭配组合、整体技术水平等划分为优、良、一般三个档次,并进行打分(投报相同品牌产品的得分档次应相同),具体分值范围如下:档次为“”的得6-8分、档次为“”的得3-5分、档次为“一般”的1-2分。

2、技术证明文件(1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带红外线接收器的音频放大器产品的质保承诺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得满为止。

3、投标样品(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影机灯泡1、投影机灯泡2样品划分优、良、一般三个档次,并进行打分(投报相同品牌产品的得分档次应相同),具体分值范围如下:档次为“”的得3分,档次为“”的得2分,档次为“一般”的不得分。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不得分。

4、产品技术指标(26分)

(1)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6分;

(2)任何一项产品技术指标如有一处被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重大负偏差从而影响到产品正常运行的,则产品技术指标得分为0分,且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如所投报产品每出现一处细微负偏差且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不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扣1分,如细微负偏差超过10处(含10处),则产品技术指标得分为0分,且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 :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七、其他说明: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相应变更,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八、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373-3035300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