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车不让人?7月以来河南交警已查处2871起
依法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记者邵可强文白周峰摄影
核心提示丨行人走斑马线正要过马路,正好碰上右转车辆,机动车抢行的现象很常见。今年5月份开始,河南交警在全省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其中专项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据统计,仅7月份以来,全省交警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2871起。依据相关规定,斑马线上“车不让人”将受到扣分、罚款的处罚。
数据
近3年来,全国发生在斑马线上的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共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
行动
7月份河南查处2871起斑马线“抢道”行为
今年5月份,河南省交警总队下发《全省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全省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
7月19日,省交警总队对外透露,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是今后全省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将实行民警执勤、现场取证与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多元化手段进行治理。大河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全省交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查纠劝导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治理活动。7月25日,省交警总队统计了7月份以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情况,我省交警共查处2871起。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机动车避让行人在法律上是法律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不同处罚也不同,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处20至200元罚款扣3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处20至200元罚款扣3分;对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过马路未避让的,处20至200元罚款扣3分。
疑问
如何界定是否在斑马线前礼让?
路口信号灯变绿,右转的机动车转弯时必然会遇到直行过路口的行人,这时候机动车该怎么办才能避免被处罚。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规定,行人和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机动车在经过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正前方或者相邻车行道范围,机动车就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6种常见的情况
1.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最靠近行人车道内的车辆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2.当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3.当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人走斑马线还未穿过绿化带时,紧贴绿化带车道的车辆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走斑马线已穿过绿化带时,所有车道的车辆都必须停车让行。
4.当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及时避让。
5.当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6.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探访
信号灯罢工时,“抢道”行为时有发生
昨天上午,在郑州市农业路和经三路交叉口,因为高架桥下施工尚未完成,加上路口中央竖立的临时信号灯也出现“罢工”的情况,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显得无序。上午9点左右,一辆私家车自东向西从农业路右转进入经三路时,一行人打着遮阳伞并未注意身后的情况,私家车减速绕行才避免了“接触”,十分危险。
随后,大河报记者连续走访了郑州市农业路和政七街、花园路交叉口,金水路和东明路交叉口,花园路和东风路、三全路、国基路交叉口等,发现在信号灯的指挥下,行人和机动车都能各行其道。其中有的路口在交警、交通协管员的指挥下井井有条。
记者梳理发现,机动车和行人在斑马线的相遇多是在路口右转弯处。在农业路和花园路交叉口东南角,10分钟时间内,大约有30辆车进行右转,右转时就遇到南北双向过农业路的行人和电动车,记者注意到不少机动车在斑马线处减速或者避让,也有司机因为信号灯变换而行人通行缓慢而按喇叭催促。
“在这个路口‘人工控右’和‘信号灯控右’相结合,机动车和行人在斑马线上很少有冲突。”执勤民警杨华民说,该路口比较繁忙,为保证斑马线上的安全,他通过延迟控制右转机动车或提前放行行人缓解这一矛盾。目前郑州多个路口也推行这一疏导方法。
虽然机动车需礼让行人,但现实中,“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仍存在。对此民警也作出提醒:许多行人无视信号灯强行过马路,干扰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如果酿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司机不仅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被撞者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