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勘文物再卖地 郑州新规获国家文物局肯定

30.05.2018  07:22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岩

核心提示|拿到土地,准备建设,结果“中了奖”——地块内发现重要文物遗迹——这意味着,要么舍弃文物原址保护,促成项目建设,要么原址保护文物,放弃项目建设。这种尴尬,在郑州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后,可能成为历史。郑州市域内文物考古、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的矛盾长期存在。此次对症下药式的创新改革,是否有可改进之处?

变化 试水近半年,

“现在拿地,终于再也不用担心‘中奖’,心安了!”5月23日,郑州市地产圈资深人士土木赵的一条微信,引来多位朋友点赞。

他在回复评论中说,现在政府挂牌出让宗地,全部都是“净地”,也就是指地块在出让之前,已经完成了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没有发现文物遗存,或者文物遗存对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已经依法依规排除,不再受文物考古影响了。

“在这之前,我们董事长真怕‘中奖’,要是地块里发现有重要文物,‘中了奖’,摊上这种‘风水宝地’,那简直是哭都哭不出来,轻则耽误工程进度,重则项目就得搁浅,反正不管咋样,都是亏血本。”他说。

按照他的说法,郑州今年元旦起开始实施的这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的做法,地产圈喜闻乐见,的的确确走在了全国前列,也是一大创新,“符合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那种调调,大气范儿十足”。

郑州的这一试水也引起了国家文物局的关注。5月15日,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文章《郑州试水出让土地“考古前置”城市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难题如何破解?》。

文章表示,随着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全面铺开,文物工作跟随建设项目开展的被动保护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郑州的)这个政策为有效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的矛盾,促进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开了一个好头”。

据了解,施行文物考古前置的地方,国内目前只有重庆、广州、邯郸、濮阳、襄樊等极少部分城市。

试水 土地出让前,考古工作由政府方面搞定

对此变革举措,郑州市政府出台的《郑州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的通知》,以及随后出台的实施方案,有详细说明。

按照规定,郑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份向市文物部门提供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由市文物部门会同市级土储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年度考古勘探计划,提前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之前,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向市文物部门提出考古勘探申请,签订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协议。

根据上述规定,考古调查、勘探后未发现文物埋藏的,市文物部门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出具同意按程序组织土地供应的意见书。发现文物埋藏的,市文物部门依法组织考古发掘。

后续如何处理,分为两种情况:

在考古发掘中发现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等,需要搬迁异地保护的,应当搬迁异地保护;需要原址保护的,由市级土储机构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调整用地规划。

同时,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提出考古申请的角色,是建设单位,而非土储机构,时间是在建设单位拿到土地之后,且建设单位须承担所拿到地块的考古发掘费用。

观点对对碰

新政出台之前,建设项目遭遇重要文物遗存,无法推进。多年前,位于郑州市中心的河南博物馆旧址拆迁,开发商准备在此建设一处大型商业广场,但之后文物部门通过考古勘探在该地块下发现了商代城墙遗址,使得该地块的商业项目最终搁浅。该地块原有的商业用地属性,也被调整规划为城市公用绿地。

新做法会让企业的费用承担增多吗?

“一旦出现上述这种情况,建设项目势必受到重大影响,给企业增加负担,乃至殃及企业生存,很不合理。”郑州市房地产业人士袁先生说,“按照新做法,这种风险可以避免了,对企业有利,但相关的费用承担,会不会发生变化,是不是会增多?”

建设单位的开发支出会普遍降低

郑州市文物局文物考古科研处处长李艳萍认为,新政之后,建设单位的开发支出会普遍降低。原因是,按照老办法,考古发掘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掘面积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改革后,所有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将会均摊至所有宗地,基本避免了个别开发商承担高额考古发掘费用的风险。

地方政府会承担地块无法出让的巨额损失吗?

有多位不愿具名的文保人士认为,虽然项目建设与文保的正面冲突可能避免了,但如果遭遇待出让的地块内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地方政府会不会自行承担因地块无法出让而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依然值得关注,“矛盾依然存在,但只是换了一个承担主体而已,因此改革的成效,依然有待进一步观察”。

新政策需要逐步完善

相对于企业利益和城市建设,李艳萍认为,此番改革更重要之处还在于更有利于对文物的保护。新政策始于1月1日,真正施行的时间其实也就3个月左右,工作刚刚开始,正在有序推进,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操作性、协调性、程序性问题,也正在逐步完善。

总结发言:考古前置的做法有局限性,需要跟进或配套措施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院长刘海旺认为,这种考古前置的做法有局限性,对于一般的国有土地比较适合,但对于文物密集区,比如郑州商城、郑韩故城、洛阳汉魏故城等遗址区来说,项目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可能依然难以消除,还需要出台更有针对性的跟进举措,或者配套措施,来保障效果。

原标题:开发商不怕“风水宝地”了

先勘文物再卖地 郑州新规获国家文物局肯定 业内建议出台配套措施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