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立法规范严管这些不文明行为!高空抛物最高或罚3000元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7月28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提请审议,修订草案有以下几点变化。
【增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文明行为:患感冒应自觉佩戴口罩】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宏跃介绍,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认真研究总结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规范相关文明行为。
《条例(草案)》规定:公民在咳嗽、打喷嚏时遮挡口鼻,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自觉佩戴口罩。同时,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
公众应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非法食用、卖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此外,还新增了倡导分餐进食,使用公勺、公筷等内容。
【不得“变脸”“变声”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
吕宏跃介绍,《条例(草案)》对维护公共秩序、安全出行、使用网络等方面的文明行为作进一步规范。
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应当穿着得体、不说粗言秽语,观看比赛时文明喝彩助威、离开时随身带走垃圾等内容。
在文明出行方面,完善了规范行使、文明礼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食用有刺激性气味食品和爱护共享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等内容。
在文明使用网络方面,增加了不得利用换脸、变声等新技术侮辱、诽谤他人的规定,完善了远离不良网站,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的内容。
【高空抛物最高可罚3000元】
高空抛物近年来一直受公众关注。高空抛物若造成相关人员受伤或物品损毁,可走法律程序维权,严重者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条例(草案)》明确:高空抛物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不文明行为,《条例(草案)》也提到了相关处罚规定。
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载人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礼让行人、从车辆内向外抛洒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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