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把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6〕788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1.文明班级:学校所含的班级;
2.文明教师: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3.文明学生:学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参评名额为:
文明班级:1个
文明教师:2名
文明学生:3名
三、评选推荐要求
1.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由学工部和校团委负责组织评选。
2.文明教师由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评选。
3.相关评选标准及申报表见附件。
4.材料申报。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办公楼A417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苏洁,联系电话:67756361。
四、有关要求
1、开展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是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2、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河南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附件2 :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