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前方风景无限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这是“数字出版”首次列入国家五年规划纲要,对于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产业基础雄厚
“十二五”时期,我国数字出版持续迅猛发展,从“浅滩”逐步迈入“深水区”,产业发展日趋成熟,着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数字消费需求逐年攀升,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据初步统计,2015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收入规模达到4400亿元,较上年增长近30%。数字出版产业是新闻出版业中增速最快、最有潜力的领域,在新闻出版业规模占比仅次于印刷领域。
数字出版产业结构和产业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十二五”时期,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纷纷实施数字内容业务布局,传统出版单位也不再仅仅满足作为内容提供商的角色。数字出版的整体实力大大增强,逐步实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国家对于文化新兴业态给予了更多重视。国家财政用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资金逐年加大,扶持专项日益增多。以国家政策为依循,总局加速布局推转型、促融合工作。总局评选的两批170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为全行业的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带动作用。政府部门推动产业发展出台的各项政策与举措都更加有力、到位,几乎涵盖了数字出版业的各个层面,数字出版行业顶层设计日臻完善。
产业环境日趋向好,出版企业参与数字出版的热情和主动性日益提高。“十二五”时期,传统出版单位逐步找到了转型升级的方向与路径,从观念到行动都发生了转变。在数字出版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多,主动性越来越强,通过建平台、揽人才、创产品、拓渠道、创模式,着力提高数字出版实力和赢利能力,由此涌现了一批批新产品、新形态、新亮点。
发展要素完备
“十二五”已经收官,“十三五”期间,伴随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数字出版作为新兴文化产业,在其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产业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已经进入尾声,数字出版“十三五”专项规划也呼之欲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对网络出版服务的定义、许可、管理及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总局将推进融合发展的提质增效,向深层次迈进,促进专业、教育、大众出版在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上的全面突破,实现服务模式的多元创新,内容运营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提升。
版权运营将大有作为。出版业正在应对“IP”带来的强大效应与影响,包括网络文学、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网络影视在内的数字内容版权运营链条初步形成,促进了优质内容价值的充分挖掘与运用,探索出多元化商业模式。
人才培养将得到有力推进。总局数字出版相关人才的培养计划方案已在着手制定中,数字出版人才队伍建设难以满足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这一长期以来的难题有望在“十三五”时期得以突破。同时,北京市已将数字编辑职称评审纳入全市职称评审序列,为全国数字出版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有益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