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南大”简称之争:两大高校自己协商解决

06.07.2015  02:06

 

6月底,南昌大学发布由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发布的章程,将“南大”定为自己的学校简称。这引发了部分南京大学师生的不满。

 

有南京大学师生指出,2014年12月,经教育部核准发布的《南京大学章程》,已规定南京大学简称“南大”。有南京大学网友就认为,南昌大学在此种情况下还在章程中使用“南大”简称,就令人费解了。

7月2日,南京大学有关方面也在校园BBS“校长信箱”版回应,表示“学校已向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表示了我校及广大师生对此事的严重关切。”

南昌大学有关人士则表示,学校对此事未有统一回复。

对此,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昨日告知新京报记者,他们正在研究如何妥善解决此事。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南昌大学章程》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后,尚未到教育部备案,目前,教育部对高校章程中关于简称的具体做法还未有详细规定,但希望南昌大学、南京大学能规避引发校名争议的情况出现,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追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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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发现,南昌大学此前公布的校歌歌词中,还有“巍巍昌大宏规启”的词句,似在自称“昌大”,而不是“南大”。

记者发现,南昌大学新闻中心官方微博近来还发布了多条包含“早安南大”、“晚安南大”字样的微博。

早在去年,《南京大学章程》经核准发布,规定南京大学简称为“南大”后,就有江西媒体追问南昌大学反应。

当时,南昌大学有关人员介绍,一直以来,南昌大学在人们口中有“南大”、“昌大”、“江大”、“江工大”等多个简称,其中,“昌大”是过去为了区别于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的简称。

有关人员透露,学校领导曾通过走访老领导、校友和师生发现,大家对“江大”、“昌大”等简称认可度不高,但对“南大”这一简称比较认同,认为南京大学在章程中明确简称“南大”并不影响南昌大学也叫“南大”。

有报道称,2001年南京大学就注册了“南大”商标,而南昌大学也注册了涉及多个领域类别的“昌大”商标。南京大学部分学生因此认为,南昌大学如果使用“南大”简称就侵犯了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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