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教育局重申五项措施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05.06.2015  17:27
  教育招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往往未到招生时节,一些家长就开始找熟人、托关系,为孩子能上热门学校“铺路”。为进一步改进作风,坚持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焦作市教育局再次强调“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录取程序、作好政策解答、实行首问负责、严查违规行为”五项措施,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招生正常秩序。同时,公布监督电话2992966,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焦作市教育局要求严格落实五项措施,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项措施具体为:局党组带头,局机关跟进,招生工作期间不向学校打招呼、说人情,不介绍关系生。      市直学校领导班子不介绍“关系生”,严格按照招生录取政策和程序,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招生。      实行阳光招生,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及时、认真做好招生政策解答工作。      实行首问负责制,局班子成员、市直学校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受理群众咨询,作好政策解释;对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到底、解决到位。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全面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监督;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及时办复网上舆情;对招生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为便于群众咨询和监督,市教育局设立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分别为:市招办0391—2780809、高中招生0391—2992819、义务教育招生0391—2992821、职业教育招生0391—2992835;监督电话为0391—2992966。      焦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五项措施,同时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按照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所在地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安置,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市学生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入学,并享受和当地孩子一样的待遇,使教育公平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落到实处。      招生期间,焦作市教育局将成立招生工作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全市教育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也要成立督查组,加强对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热点地区、热点学校的招生情况。违规招生的,不得注册本校学籍,取消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焦作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