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试水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受害人可申请国家救助

15.07.2015  09:48

近日,记者了解到,河南省2015年实施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在案件受害人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时,可向司法部门申请国家救助。

家住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的一对11岁双胞胎姐妹王小丫、王二丫(化名)家中亲人相继去世,后父亲被杀害后成了孤儿。但因被告人没能力赔偿,小姐妹二人陷入生活绝境。

事件  父亲被害,双胞胎姐妹瞬间成孤儿

接连不断的变故,毁掉了王小丫、王二丫原本幸福的家庭。在小姐妹6岁时,她们的爷爷、奶奶先后去世;在她们9岁时,她们的外公、外婆先后去世;在她们10岁时,她们的母亲也因病离开人世。而后,父亲也被人杀害在自己家中。

2014年10月4日凌晨2时许,邻居梁某因琐事将她们的父亲残忍杀害。警方很快将梁某抓获,但梁某家中极其贫困,对王家姐妹根本没有赔偿能力。

就在王家姐妹走投无路时,鲁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渠清师了解情况后,决定由该院控申部门牵头,对双胞胎姐妹进行国家救助。除给她们心理辅导和协调民政部门每人每月600元的补助金外,还专门给她们申请到1万元救助金。

》新闻热线:0371-659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