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救人被诬陷 中国十大经典碰瓷盘点
电视台、电台主播曾在节目中多次播出过“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没想到自己也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10月31日22时30分,南宁市1074女主播姚钰经过凤岭南隧道时,发现一电动车车主受伤倒地,于是下车施救。没想到好心助人的她,却反被伤者诬陷为“肇事者”,幸而有行车记录仪还了她的清白。姚钰虽然觉得很委屈,但她还是表示以后路上再遇见他人危难,“该救还是要救”。
文/玉舟山
当今社会,“碰瓷”一词就像微凉的秋风,只一瞬,就吹遍了街头巷尾,人们对待“碰瓷”事件的态度是既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碰瓷”者中有很多都是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老百姓往往秉承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对倒地呻吟的“弱者”充满了同情,正是这种同情使得真正的事实被扭曲,无辜的“肇事者”在路人纷纷的指责声中也只好悻悻的“认倒霉”。不得不说,事件中的女孩是幸运的,因为附近恰好有记录事实真相的“电子眼”,公正客观地还原了事发当时的真正场景,此次事件算是有了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然而,通过现象看本质,此次事件引人深思。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建设水平,还达不到街头巷尾无死角的电子眼全覆盖,那么,在大多数没有电子眼监控记录的路段,如若发生了“碰瓷”事件,该怎样处理?谁是谁非该如何定夺?
现如今,我国还没有针对“碰瓷”现象制定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诈骗和敲诈勒索有明确的法规条例,但是,“碰瓷”现象的取证和责任裁定在现实生活中实施起来有相当大的困难,究竟是行人故意“假摔”还是车辆真正剐蹭,这是困扰执法部门的首要问题。
对于“碰瓷”现象众说纷纭,有人说“对待碰瓷者,要狠狠的处罚,惩一儆百”,也有人说“撞人赔偿,天经地义”……但是,法律终归是法律,执法部门也不能根据个人的感情色彩做出相应处理,这就要求我们不管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员,都要提高防范意识,在类似“碰瓷”事件发生的时候第一时间报警,并且保护好现场,相信执法部门会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让“碰瓷”现象不再发生。
[作者: 编辑:袁连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