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促赣南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
重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在谈到各级财政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各地的支持时,赣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陈玉英介绍说:“据统计,2012—2015年,通过实施《若干意见》增加的上级增量补助资金就达223.9亿元。”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财税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赣南的经济社会取得很大的发展。
陈玉英告诉记者,《若干意见》明确了“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加大中央财政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财力补助;加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对赣州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向原中央苏区倾斜”等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
围绕抓紧落实好上级各项财税扶持政策,赣州市各级、各部门抢抓机遇,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坚持内外兼修,扎实有效承接落实政策、项目、资金等一系列扶持,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动能增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国家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江西省原苏区地方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相继获批建设。一是区域交通体系加快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机场为主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正加速形成。赣龙铁路、衡茶吉铁路通车运营,昌吉赣客专、蒙华煤运通道全面开工,赣深客专、吉永泉铁路获批建设,高铁建设和动车运营实现零的突破;昌宁、寻全、抚吉、吉莲、厦睦等高速建成通车,实现县县通高速;赣州黄金机场、井冈山机场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瑞金机场选址获批。
二是区域能源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华能瑞金电厂二期、抚州电厂、天然气管网、成品油管道等工程快速推进;樟树—吉安—赣州成品油管道建成投产,西气东输三线东段(吉安—福州)工程江西境内管线基本建成。
三是水利设施不断完善。新干航电枢纽以及赣州、吉安城市防洪、“五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峡江水利枢纽工程9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寻乌太湖水库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四是城市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赣州实现南康撤市设区、赣县撤县设区。
经济保持较快追赶步伐
《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以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增速明显高于全国、江西省平均水平,追赶步伐明显加快。
2011—2015年,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三地的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均在10%以上,部分经济指标增幅在20%以上。赣州、吉安、抚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突破25000元,吉安、抚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0000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人口减少13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
民生改善步伐大大加快
赣南原中央苏区大力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累计完成83.4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2.32万公里农村公路、6万余公里电力线路改造任务,红军烈士遗属遗孀及后代全部住上新房,有效缓解了住房难、出行难、用电难等问题。
赣州市委农工部农村科副科长卢晓炜告诉记者:“《若干意见》出台5年来,赣州市共获得农村危改房补助资金78.9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7.96亿元。累计完成83.4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同时,解决了522.7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赣州市在提前解决规划内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的基础上,还解决了18.36万贫困村及边远山区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困难问题;改造农村薄弱中小学校4214所,建设幼儿园2769所,其中赣州市每个乡镇新建了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县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1323所;落实6.5万“两类”困难人员抚恤补助资金。突出民生问题基本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得到改善。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通过《若干意见》的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各项指标呈明显增长态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快速提高。
据统计,2011—2015年,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人均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支出等指标年均增幅均在15%以上,增速明显高于全国、江西省平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农村小学师生比、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也有很大的增长。
据赣州市卫计委副主任刘远飞透露,从实施扶贫攻坚战来,赣州市政府通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构建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防线,基本能使贫困人口个人自负费用不超过住院医疗总费用的10%。
重大产业平台构建步入“快车道”
《若干意见》实施5年以来,江西省在构建重大产业平台上的速度大大加快。
江西首个综合保税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实现封关运行,赣州铁路国际集装箱货场成为全国第八个获批的临时对外开放口岸,赣州至深圳盐田港、广州黄埔港和厦门港等多条“铁海联运”线路开通,成为广东以外惟一纳入“粤港澳”直通车快速通关系统的城市。国家(赣州)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运行,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成立运营,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成功获批。赣州、抚州、吉安三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其中,赣州获得国家层面批复的重大平台达到8个,成为江西乃至全国拥有国家级平台最多的设区市之一。
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赣南脐橙、南丰蜜桔等19个特色农产品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赣州市稀土钨、家具两大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先后突破千亿元,吉安市吉泰走廊电子信息产业主营收入突破600亿元,抚州市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电汽车等产业主营收入均超过200亿元。
先行先试项目有力实施
自从2012年以来,江西省充分发挥《若干意见》的政策效应,实施了一大批先行先试项目。
据统计,根据《若干意见》的相关政策规定,由国家批复的35项试点示范事项加快推进。国务院相关部委和江西省共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事项取得明显成效。
“三单一网”建设、国有林场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一批改革事项走在全国前列,赣州率先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发放了全国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全国内陆首个进境木材国检监管区———赣州进境木材国检监管区建成运营,探索了“港口内移、就地办单、铁海联运、无缝对接”内陆港模式。江西省首个公路口岸作业区———定南公路口岸作业区建成运营。
吉安市“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入选全国社区治理10大创新成果。赣州、吉安旅游扶贫试验区加快建设,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成功创建5A景区,赣州跻身全国12大重点红色旅游区。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加大,赣州获批设立300亿元的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吉安市率先启动民间资本管理创新试点,引进上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吉安企业孵化基地。
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若干意见》实施以来,江西省原中央苏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在振兴苏区财税政策的支持下,进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据统计,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县县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国家出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将稀土应用产品废弃物、废铝纳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目录范围,赣州经开区、井冈山经开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扎实开展。赣州市组建江西首家碳交易机构,中国(南方)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营;抚州资溪县列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赣州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4%以上,城市生态环境竞争力进入全国前20强,成为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陡水湖列入2015年国家首批新增15个湖泊之一。吉安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并获国家文明城市提名。抚州市被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评为“2015年中国大陆城市‘氧吧’50强”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