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政法装备类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4.07.2014  18:13

南召县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政法装备类设备采购项目的申请已经上级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召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召县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上半年政法装备类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  NZZ140411131074

三、招标人名称:南召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南召县检察院所用办案警车一批。(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投标人同时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5、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投标人所投车辆产品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产品,车辆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所投标产品在国家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中(含参数页),同时产品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销售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六、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7月3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05室(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5.  报名时携带报名资料应按第五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接受初步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为扫描件的一律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均以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7-83982186

南召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0377-669237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05室(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7-63137669          传        真:0377-61707107     

E-mail: [email protected]

                                                                                        日        期: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