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项爱民承诺件件暖心 我省政法系统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省委政法委要求抓实抓好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沈庆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效录,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海军,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等出席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把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推出了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了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2018年,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党组(党委)着眼于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聚焦为打赢“四大攻坚战”提供法治支持,为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等,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业务实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想、所急、所虑、所盼,推出了38项便民利民措施。
省委政法委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带着感情抓落实,迅速行动抓落实,加强督查抓落实,确保各项服务承诺件件办好、件件见效;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广大政法干警要言出必行,扎实开展好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
5月8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现场发布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这是我省政法系统对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充分体现了政法机关“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实事
省法院
承诺10件事
扫个二维码即可查阅案件进展
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不能够当场立案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实现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以上。
2.全面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联系法官窗口,帮助当事人预约、联系法官;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和律师能够网上提交材料。
3.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上诉、卷宗移送等重要节点信息,随案生成案件查询二维码,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查询案件进展。
4.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4大公开平台,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主动公开,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
5.与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从严从快打掉其保护伞和关系网。
6.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等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7.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解决关系民生的民商事争议,坚决纠正损害民生利益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8.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惩罚性赔偿、环保禁止令,积极运用修复性司法手段,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9.加强网络查控金融理财产品、车辆、不动产等各类财产;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投不了标等;保证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财产线索的随时恢复执行。
10.热情、耐心、文明接待每一名来诉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办案公正廉洁。
省检察院
承诺10件事
找准着力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2.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慎重对待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决策失误和偏差,研究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措施,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等,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3.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挂牌督办、参办、领办等方式,集中办理一批重点案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及时监督纠正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4.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社会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5.将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终局性处理的案件和作出纠正违法、通知立案等监督决定的案件,说明案件办理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
6.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
7.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8.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构建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
9.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10.大力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识和了解。
省公安厅
承诺10件事
驾考学员可网上分科目自行缴费
1.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自动向申领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
2.在所有城镇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
3.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
4.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和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5.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在现有窗口缴费或由所在的培训机构代为缴费的途径之外,会同财政部门再开通互联网缴费渠道,学员可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客户端分科目自行缴费。
6.通过警邮合作,依托邮政网点,设置覆盖城乡的车管邮政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只需到邮政网点将所需资料提交邮政人员核查,并拍照上传,可由车管所后台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并通过邮政寄递第一时间送达群众手中。
7.会同省保监局联合创建线上(快处快赔)和线下(原有省内各地的快速理赔中心)相结合的发展新模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快速拆解定损、快速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8.将公安部规定的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7个工作日的签注签发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9.取消我省企业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固定时间限制,由原来固定的每年两次集中时间进行商务备案的方式,改为根据需求随时申请的商务备案方式,并可以申请多次签注。
10.对装修工程竣工后、满足开业条件的项目,可以根据单位申报,将消防竣工验收与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省司法厅
承诺8件事
特殊当事人司法鉴定减收20%费用
1.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年底前,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基本完成,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2.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万人次以上。
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医疗等领域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完善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
5.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6.在全省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万家”。
7.推进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8.进一步加强监狱会见室便民设施建设,开展文明会见室创建活动,为服刑人员家属会见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