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纪委《关于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许纪办〔2014〕20号)要求,许昌市民政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持续深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制度防腐理念,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的重要意义,把制度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继续抓紧抓实制度建设年活动,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成效。
二是坚持立行并重,狠抓制度落实。坚持立行并重的原则,一手抓制度建立完善,一手抓制度贯彻执行。对已出台的制度,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执行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另外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继续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检查考评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执行的考评问责和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不执行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