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手续 放宽用量 许昌国税推出领用发票新举措

27.06.2014  12:30
   中新河南网郑州6月27日电 (秦雨茵 李建亚)“以前每个月至少要到国税部门领一次发票,现在一次能领到3个月的发票用量,少跑了好多路。”许昌县榆林乡经营小超市的个体户老张高兴地说。据了解,今年以来,许昌市国税局在全市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领用发票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众所周知,发票是财务收支、核算的重要凭证,也是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定凭据。管住管好发票,对于加强税收征管和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意义重大。但长期以来,制售假发票、违规虚开代开发票猖獗。国税部门在加强发票管理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给纳税人领购发票带来了不便。针对纳税人反映的“领购发票审批程序多、办理时限长、发票不够用”等问题,国税部门树立“相信纳税人”、切实转变“管着纳税人”的思想,围绕如何方便纳税人领用发票,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

  改变过去主管国税机关按月核定发票用量的做法,纳税人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申请领用3个月的发票量;取消领用发票审批环节,手续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避免纳税人因为领票“多次跑”。该局加强内部监控,发现有纳税人1个月内2次以上领票的,迅速对相关国税部门调查问责,坚决防止基层为了方便管理给纳税人增加负担。5月份,全市单月发票领用次数超2次的户数由3月份的3054户次降为135户次。

  放宽机打发票开票限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通用机打发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设置发票开具限额;对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通用机打发票,根据法律规定或管理需要设置开具限额,但会满足纳税人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避免纳税人一笔业务开两张甚至多张发票的现象。

  简化发票验旧手续。定额发票、手工发票汇总验旧,纳税人只需提供发票起止号码、开具金额、开具日期等内容的分月汇总信息,办税服务厅直接录入即可完成验旧;机打发票除作废和红字开具需复核外,在开具同时网络自动验旧。

  据了解,继2013年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纳入首批 “营改增”试点,今年元月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开始实施“营改增”,6月份电信业也正式纳入了“营改增”试点。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将不断扩围,纳税人数量众多的生活性服务业也将陆续实施“营改增”。国税部门推出的这些便民措施将会惠及更多纳税人,对于降低征纳双方,提升服务水平和征管质量意义重大。为确保这些方便纳税人领用发票的新举措落实到位,市国税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巡回检查督导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确保有关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