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打好投资组合拳促进投资平稳增长
2014年,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力打好投资组合拳,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为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2014年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选择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7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生态环保工程、清洁能源重大工程、粮食和水利重大工程、交通重大工程、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分项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形成了7个重大投资工程包。7个重大投资工程包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抓紧推进实施。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有利于推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切实扩大有效投资,形成新的投资和经济增长点,为今后几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经济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是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积极鼓励社会投资。为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及通用合同指南,大力推进PPP模式。另外,开展了对《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为下一步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发布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项目,目前项目进展总体顺利。
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为持续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在2013年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的基础上,又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两年减少76%。同时,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现代政府,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改进预算内投资管理。大幅调整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压缩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减少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调整优化行业内部结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在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同时,进一步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中央投资效益;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明确监督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投资调控,定向精准促进投资增长,增加有效投资,加大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投资,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第一,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健全推进重大工程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按期开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保障重大工程建设资金,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第二,推进落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积极性。加强调度分析和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性制度安排。组织落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精简前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规范中介服务、加强纵横联动,确保监管到位,切实做到精简高效、规范透明。
第四,着力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完善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抓好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工作,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纵横联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逐步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
第五,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重点支持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项目,创新中央投资使用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审核,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考核,制定完善监管办法,强化后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