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更大活力
以适度规模经营为突破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
25年前,邓小平同志曾提出农村改革与发展两次飞跃的伟大构想。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个飞跃”早已实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第二个飞跃”尚在进行之中,“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作出论断,“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
锁定改革方向,土地确权和流转就成为重点。作为基础性工作,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各项改革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从去年开始农业部在山东、四川、安徽等12个整省(区)和2160个县(市、区)、1.8万个乡镇、29万个村稳步开展试点,实测承包地面积3.5亿亩,确权面积2.6亿亩。此外,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流转中心、县市有交易市场的流转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土地进行有序流转,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3亿亩,比2014年底增长6.4%,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2.3%。
在此基础上,各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黑龙江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吸引农民带地入社,实现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目前入社农户2600余户,耕种土地5万多亩;山东通过土地托管,将零耕碎种的土地集中起来,使得粮食作物亩均增产20%-30%,增效400元至800元……与此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渐成领军之势,全国50亩以上的规模耕种农户341万户,家庭农场超87万家;农民合作社140万家,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38.1%;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
抓住了“牛鼻子”,“谁来种地”、“怎样种地”困境逐渐破解,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成为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力武器,更好地保障着国家粮食安全。
以改革试验区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自去年以来,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金融制度等多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去年10月,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相继由国办中办印发。这都是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标志着多项改革逐步落地,进入试点阶段。
作为中央推进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的综合平台,农村改革试验区去年11月扩面提速。农业部牵头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确定北京市通州区等34个地区,与首批24个试验区分别承担14项改革试验任务,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探索实践过程中,试验区立足当地实践,完善制度设计,一些探索已取得明显成效,一些做法已经发挥了示范效应。
作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配套改革,江苏苏州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股权固化和政经分离,鼓励引导社员增资扩股和抱团联合发展,扩大股份分红覆盖面,努力实现由社区型向企业型、封闭型向开放型、资源主导型向创新主导型、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根本转变。
以维护农民利益为着眼点,循序渐进深化改革
没有改革,农村就没有出路,农业现代化将只是一句愿景。但很多改革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孙后代、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必须谨慎,循序渐进。近几年来各地各部门重视尊重农民意愿,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稳中求进创新改革,规范有序推进工作。
在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中,注重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坚持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不片面追求快和大的底线。
在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过程中,强调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着眼于让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权;农村金融改革中,重在破解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为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切实保证农民收益,国家启动了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农业部重点研究如何具体操作才能让农民得到实惠。
在农业部部署的今年农业农村改革集中推进的50项具体任务中,几乎项项都是从增加农民收入着眼来推进农业发展。可以说,正是既考虑农业发展又考虑农民问题,既不断深化改革又把握住了“度”,才做到了胆子大、步子稳,改革方向没有偏差,最终赢得了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