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档案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14.07.2015  10:55
禹州市档案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近日,禹州市档案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学习,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实施意见》从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三个体系”(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和保密安全体系)、以及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等五个方面,就如何破解当前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等相关问题作出了全面的阐述和部署,是新形势下指导档案事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会议结束时,档案局局长侯国建对如何在当前档案业务工作中贯彻《实施意见》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贯彻《实施意见》注重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结合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十项规定,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细化量化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表,确保各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资源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贯彻《实施意见》注重与当前业务工作相结合。按照时间过半、任务应将过半的要求,对照检查,对一些“难任务、硬骨头”要采取集中攻坚、逐一击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力争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贯彻《意见》注重与创优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库”的作用,在做好常规档案利用的同时,做好现行文件中心查阅和利用接待群众工作。同时,加大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和广度,广泛征收文书、科技、专业和声像等涉民档案资料进馆,进一步提升档案馆为民、亲民、利民、惠民窗口形象,  为社会改革发展提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