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司:价格改革不会“一放了之”
制图:宋嵩
核心阅读
去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价格改革后,首批价格改革的内容公布。国家放开了24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价格改革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又迈出重要一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对放开价格的政策背景做了解读。
为什么农产品价格可以全面放开?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通知,自2015年度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烟草企业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此前,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具体分品种、分等级、分地区差别定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放开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烟叶收购价格,标志着我国农产品价格全部由市场形成。1978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始终坚持市场取向不动摇,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实行调放结合,并逐步加大“放”的分量,最终实现全面放开。其中,1985年放开了绝大多数农副产品购销价格,1992年放开生猪、猪肉价格,1999年放开棉花收购价格,2004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放开农产品价格,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大发展、大解放。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国放开农产品价格,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体系。例如,政府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玉米、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对棉花、大豆开展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对生猪建立了缓解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并通过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综合措施,防止主要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保护了农民利益。
部分铁路及民航国内运价改革目的是什么?
对部分铁路运输价格的改革,这位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铁路旅客票价、货物运价基本实行政府定价,少数高等级列车和席别的旅客票价、少数特定线路货物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国家发改委2014年上半年已陆续出台铁路运价市场化改革措施,这次放开铁路散货快运价格等4项铁路运输价格,指导地方放开铁路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是按照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铁路运价改革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现行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价、旅客票价由民航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管理,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省区内短途航线以及部分与地面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跨省航线旅客票价实行市场调节。近年来,我国民航运输业快速发展,民航运输市场内部竞争日趋激烈;随着铁路、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运行速度、服务质量提高,民航与其他运输方式间也形成了竞争关系。为顺应运输市场发展变化,加快推进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此次价格改革提出了三个内容:一是全面放开国内航线货物运价,由航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二是改进基准票价定价办法,由政府审批航线基准票价改为政府制定定价规则,由航空公司按规则自行制定、调整基准票价,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进一步放开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6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票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认为,放开国内航线货物运价、部分短途航线旅客票价,改进基准票价定价办法,是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干预,推进价格改革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引导航空运输合理配置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航空公司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培育新的运输增长点,更好满足社会需求。
民爆器材价格具备全面市场化条件了吗?
民爆器材主要用于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开采。民爆器材生产、流通及使用均受国家严格管控。多年来,国家对其价格也一直实施管理,其中出厂环节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流通环节费率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出厂价格管理方式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迈进,由严格政府定价,过渡到政府指导价;允许的浮动幅度由下浮5%、上浮10%,扩大到上下浮动15%,企业自主定价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
此次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的原因是,随着近年来民爆器材行业的不断壮大,民爆器材价格已具备全面市场化的条件。一是市场竞争较充分。全行业现有生产企业147家(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计算),固定生产点382个;销售企业500家(按国家颁发的销售许可证计算),销售网点1800个,专用运输车辆7000余辆。生产企业生产点和销售企业销售网点遍布除上海市外的各省(区、市)。二是产品供应充足。雷管和炸药生产许可能力远大于实际需求。三是行业运行平稳。近几年,全国民爆行业每年利润总额为70亿元左右,其中生产企业利润总额为50亿元左右,销售企业利润总额为20亿元左右,经济效益较好,整体运行平稳。
部分专业服务价格放开,会否对百姓生活有影响?
此次放开的价格中,有分别由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的各7项专业服务价格,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这些服务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发展迅速,市场竞争较充分,具备放开的条件。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新兴服务业态,行业发展初期市场不健全,服务和价格行为不规范。为了维护正常的服务价格秩序,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土地价格评估等专业服务价格政策。2000年前后,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经济贸易争议调解、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等服务基本都由中央部门下属单位或行业组织作为政府管理或服务事项向当事人提供,服务主体比较单一,具有垄断性,原国家计委制定了相关服务价格政策。而由地方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经纪、住宅小区停车等服务,在其发展初期普遍存在供给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服务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社会反映较多。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文件,对这些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日益充分,逐步具备了放开价格的条件。如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领域,全国相关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约2万家,从业人员30多万人;物业服务方面,目前全国已有物业服务企业7.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服务供给较为充足。顺应形势发展变化,适时放开上述服务价格,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更好满足社会需求。
价格改革后,是否会“一放了之”?
为维护价格放开后的相关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强调要坚持放管结合。
例如,烟叶收购价格放开后,各级烟草主管部门将加强行业管理,督促烟草企业严格按照种植合同确定的价格收购农民生产的烟叶。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强价格服务和价格监管,认真做好烟叶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再如,民爆器材价格放开后,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社会公共安全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和“超定员、超定量、超能力、超时限”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以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掌握相关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现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价格异动。同时,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