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10.12.2015  18:22

鹿邑县九春堂药业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2015年12月3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收回日期

收回证书机关

HA20120011

鹿邑县九春堂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

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净制、炙制、切制、煅制、炒制、蒸制、轧制、破碎、发酵)

2015年12月3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