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消防支队出台灭火救援安全工作“十必须”十条铁规
为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行动安全工作,深刻吸取灭火救援行动中官兵伤亡教训,济源支队依据部消防局、总队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灭火救援安全工作十条铁规,全力确保灭火救援行动全程安全。
一是大(中)队干部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大(中)队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随首车出动,因工作需要离队时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接到警情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二是应急联动机制必须迅速启动。现场情况复杂、有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或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时,现场指挥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支队值班室和值班领导报告情况,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凡两个大(中)队同时出动处置一场事故时,支队值班干部和全勤指挥部必须到场指挥。
三是出警途中必须确保安全行车。执勤车辆严禁带病出警,执勤首车、抢险救援车以及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由具备2年以上驾龄、技术过硬的士官担任。凡遇到雨、雪、雾、冰冻、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或路况较差时必须严控车速,保持车距。
四是事故现场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事故现场必须确定1名干部为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定至少2名经验丰富的士官为现场安全员,明确安全责任,规定安全信号,划定警戒区域。
五是现场处置必须实施安全确认。出警时,指挥员必须对灾害事故处置对象进行再次确认,及时侦察报告现场安全情况,对可能危及救援人员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
六是作业全程必须进行安全提醒。作业时,现场指挥员要针对处置对象提出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现场安全员重点对处置规程、个人防护、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时刻观察现场及周边环境变化,随时向作业人员提醒安全事项。
七是现场作业必须严守安全规程。现场作业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指挥员应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及可能出现的突发险情,同时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防范工作。
八是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完整好用。参战人员出警必须配齐配全个人防护装备及相应的特种防护装具。残缺、损坏的个人防护装备,一律不准使用。官兵个人防护装备不全或防护等级不够,严禁官兵深入灾害现场一线作业。
九是撤离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处置结束后,要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伤害。撤离现场前,必须清查人员和器材数量,尤其是参战官兵的健康情况,并做好现场移交工作。
十是战斗结束必须开展安全讲评。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指挥员必须对整个出警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讲评,讲评内容必须有文字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