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政规范“两区”支教 需3年以上工作经验

07.12.2014  10:52

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支教,啥样的老师才达标?昨日,省教育厅公布《河南省“两区”支教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支教老师应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专业过硬。

按照计划,2013年至2020年,我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范围覆盖国家确定的河南省连片特困地区的26个县、1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截至目前,全省已选派近6000名教师奔赴支教岗位。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要求,选派前往“两区”支教服务的老师应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一般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精湛,专业过硬。不得选派行管后勤、教辅人员和其他不适宜顶岗支教的教师。

省教育厅要求,教师选派到受援县基层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应与派出学校工作全部脱钩,到受援学校全职工作,并需连续任教一个完整学年。考核“不合格”者,支教经历视为无效。

支教期间,支教老师足额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