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

20.06.2016  10:34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乡镇网点为延伸、贯通城乡的实体书店建设体系,形成大型书城、连锁书店、中小特色书店及社区便民书店、农村书店、校园书店等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良性格局。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实体书店建设的6项主要任务: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实体书店的优秀出版物供给,更好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

指导意见》强调,按照城市人口规模和实际要求,结合各级商业网点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并推动建设一批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实体书店;积极推动新华书店等国有实体书店大力发展新兴业态,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支持连锁书店扩大连锁经营范围,支持知名民营书店做优做强,鼓励中小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鼓励开办24小时书店、设立自动售书机等;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实体书店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的转变。鼓励实体书店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改造,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支持实体书店拓展网络发行业务;推动建立统一的实体书店可供图书信息标准,降低流通和各环节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实体书店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作用,引导实体书店采购供应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出版物;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以实体书店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读书文化活动。

指导意见》重点提出5项政策措施鼓励实体书店改革创新: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加强财税和金融扶持、提供创业和培训服务、简化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

指导意见》要求,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在城镇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中,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通过奖励、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同时,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中央和地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对长期坚持立足农村、服务农村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落实好国务院的有关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书店,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实体书店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发行企业成立专业化的书店管理机构,鼓励对实体书店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落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改革要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办书店。加大“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管理力度,完善实体书店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