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关于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公安局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HNWXLY(2014)093
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公安局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供货及安装期: 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
三、标段划分及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内容如下:
I标段采购内容为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大楼内部监控以及公安指挥、侦查、视频图像监控显示系统;
II标段采购内容为审讯录像设备。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I 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NVR、显示大屏)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通过2014年审换证)及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外企业另需提供在河南省公安厅的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视频监控系统施工工程案例;
5、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II 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8日,每天8:30-11:30,15:0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8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注意事项:I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防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公安厅的备案证明)、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公告发布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II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告发布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偃师市公安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先生 0379-631370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13233 60160752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