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2.6亿罚单引热议 深圳官方解释:违法经营额三倍

17.06.2014  22:43

快播侵权案听证会17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室举行。但因涉及商业秘密,此次听证会并未对媒体公开。听证组将在听证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听证报告和听证建议提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该局做出最终处罚决定。若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快播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法院起诉。

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该案“涉及到涉案影视作品权利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采购和转销售协议,属商业秘密,因此本案不公开听证”,拒绝媒体旁听听证会。听证会现场短暂向媒体开放了5分钟左右进行拍摄和拍照。

案件调查人员,案件当事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听证第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都参加了听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曾尧东表示,该局开出的2.6亿元罚单,是以快播实施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违法行为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为基础,结合其多次实施侵权行为,且在其因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受到国家版权局罚款25万元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继续侵权,主观故意明显,因此拟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罚款,罚金总计2.6亿元。

曾尧东表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快播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限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若快播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该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原标题:快播侵权“2.6亿罚单”案举行听证会)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