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文化形象不能靠“镀金”

15.07.2014  18:37

日前,文化部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阻止各类演出团体出国“镀金”活动。据介绍,类似的通知以前也曾发过,但“基本无效”。为什么?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管住“政府的手”。到目前为止,90%以上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的中国团体靠赠票拉观众,演出成本“打水漂”,但演出场次越来越多。一些在国内都卖不出门票的剧团以及学生合唱团、老年合唱团,频频走进维也纳金色大厅、悉尼歌剧院或其他欧美知名演出场所,能支付这项庞大开支的,公款的比例到底有多大?

显然,到国外“拉风”,是一些官员眼中非常重要的文化形象工程。也正是在这种思维指导下,才有那么多专业、非专业的“旅游团”自掏场租、赠票拉客,到国外音乐殿堂“求演出”“求激动”“求名声”。问题是,这些形象工程,给中国文化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呢?一些驻外工作人员表示,赠票、拉观众已成为他们的负担,在一些老外眼里,中国人的演出几乎就是笑话。

形象工程思维”在教育、文化、艺术领域中的渗透弥漫已非一朝一夕,因此形成的诸如高校高负债、文化园区泛滥、劣质文化产品积压、学术成果低水平重复甚至学术不端行为频现等现象,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浪费,也冲击着公众的道德神经,让整个社会的操守底线不断后移。可以肯定地说,文化领域的形象工程,其危害甚于经济领域,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文化形象工程毁三观、泯是非、灭良知,是民族精神的豆腐渣工程。

遏制文化形象工程,关键在于管住公款。凭个人意志,拿纳税人的钱,捞取宣传资本,树个人文化政绩,是文化领域典型的“四风”表现。文化部本次下发的通知明确指出,各直属单位不得参与组织或支持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镀金”活动。这些举措,指向性明确,可操作性强,可谓切中要害。

提升文化形象不能靠形象工程。本次巴西足球世界杯上,德国队一举夺冠,成为世界杯的四届得主。德国足球的成功之路,给人诸多启发。1959年,当时的西德第五次联邦会议提出“黄金计划”:修建31000个儿童游乐场,14700个中等规模的运动场所,10400个体育馆,5500个校体育馆,2420个露天游泳场,2625个教学游泳馆,450个游泳馆,总共67095个体育设施,预计造价63亿马克,实际耗资174亿马克。这些体育场供学龄前儿童玩耍,供学生体育锻炼,供协会组织使用,供成年人健身。他们认为,振兴民族就要从强健大众的身体做起,而这些体育场也让一代又一代优秀运动员产生。

可见,要得到真正的金子,就容不得半点“镀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