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多措并举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一是举办全省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专题业务培训班。 山西省财政厅举办了由11个市、58个贫困县、29个有易地搬迁任务的非贫困县和13个省直厅局有关人员共210人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内容及操作方法进行了解读和辅导,切实增强基层有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水平。
二是加快推进58个贫困县制定出台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山西省财政提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16〕49号),有效加快县级相关方案的出台步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58个贫困县均已按要求出台了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为统筹整合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落实因素分配法,加大对贫困县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山西省财政在提前下达相关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时,严格按照因素分配法直接“切块到县”,确保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不指定具体用途,且在2016年基础上同口径增幅达到10%,由贫困县按照县级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贫困县的资金占比为56.1%,比2015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林业“双百”示范工程建设用于贫困县的资金达到总投资额的80%。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山西省财政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试点县加快建立扶贫项目库;不断优化完善统筹整合工作,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9类83项资金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分类,依据县级脱贫规划和县级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因地制宜,实行大类间打通。加紧编制和印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手册,重点回应和解答统筹整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
五是重视奖励先进,加快典型推广。 实施差别化的倾斜政策,对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较好的贫困县,资金分配的增长幅度可提高到15%,高于其他贫困县5-10个百分点。根据工作成效,确定天镇县、右玉县、左权县、岢岚县、永和县、临县、石楼县等7个国定贫困县和沁县、陵川县、垣曲县等3个省定贫困县为2016-2017年全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示范县,下达奖补资金27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县组织开展统筹整合工作。将于近期在临县、岢岚县召开全省观摩学习现场会,促进先进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