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多举措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21.04.2015  19:56
  为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鹿邑县教体局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根据《鹿邑县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该县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该县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督导室主任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督学责任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具体负责管理督学责任区工作。教体局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划分为26个督学责任区,从教育局有关科室及中心学校选聘113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文字功底厚、身体健康的业务骨干、教研员担任责任区督学。      二是明确督学职责。对聘任的责任督学全部进行统一培训,统一按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督导事项,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挂牌并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县学校的挂牌率是百分之百。责任督学的主要职责是规范办学行为,对学生在校时间、课程开设、作业布置、教辅管理等办学行为,以及推行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校园安全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责任督学每月至少一次到责任区学校,至少听一节课或参加一次评课活动,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及学生座谈会,至少发现一个问题,每季度至少写一篇督导报告。      三是加强管理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责任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责任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督学,予以解聘。对行为不规范、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督学予以追责处理。      四是突出示范引领。该县教体局于1月20日至26日组成评估组,对全县申报的43所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经过评估,认定涡北镇第一初级中学等19所学校为“鹿邑县首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并给予命名,颁发奖励,实现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在素质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鹿邑县教体局 供稿)